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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署
破產管理主任職系
Insolvency Officer Grade
注射員職系
督學(學位)職系
競爭指數
中
穩定指數
高
職責
晉升路線
入職條件
過往招聘資料
職責 *
破產管理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責包括:
管理簡單或複雜程度較低的清盤/破產案,變現破產人或強制清盤公司的資產,把變現所得的收益分發給債權人,調查清盤公司/破產人事務,以及無力償債的原因及無力償債罪行;以及監察私營機構從業員在處理破產案及強制清盤案時所履行的法定職責和表現。 【註:如有需要,須執行戶外職務。】
晉升路線
總破產管理主任
Chief Insolvency Officer
總薪級表 第45至49點
($127,700 - $147,125)
高級破產管理主任
Senior Insolvency Officer
總薪級表 第34至44點
($82,330 - $119,650)
一級破產管理主任
Insolvency Officer I
總薪級表 第28至33點
($64,780 - $81,510)
二級破產管理主任
Insolvency Officer II
總薪級表 第14至27點
($33,405 - $61,865)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主修會計或法律,或具同等學歷;或 (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並已完成專業資格課程的基礎級別,或具同等學歷;或 (iii)在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國際專業知識評審考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或同等成績; (b)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1)】; (c)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至(3)】;以及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以及 (d)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4)】。
過往招聘資料
最近兩次招聘日期
Insolvency Officer II
(刊登於 14 Jun 2024)
Insolvency Officer II
(刊登於 08 Oct 2021)
最近招聘部門
破產管理署
* 所有資料只供參考,以上資料均以政府相關部門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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