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
高級技工職系的主要職責包括:
A - 汽車類
高級技工(汽車)主要被調派擔任監督和指導一組初級人員為機械裝置(包括汽車)及設備進行操作/維修及單獨執行操作/維修職務,包括對技能要求較高的維修工作。
B - 電工類
高級技工(電工)主要負責修理和保養政府船隻上的電氣系統和設備。 [註: 或須(i)執行緊急職務/輪班當值,以及在偏遠地區或惡劣環境下進行戶外工作;(ii)在水警前線基地和政府船隻上工作;(iii)督導並指導技工工作;以及須穿著制服和防護衣物。]
C - 一般職務類
高級技工(一般職務)的主要職責為 — (a) 擔任康樂助理員主管的副手; (b) 就下列工作督導技工(一般職務)和其他初級員工— (i) 擔任園務、樹木保養和花木種植工作; (ii) 照料雀鳥和動物; (iii) 設備和工具的小型維修;以及 (iv) 培植植物; (c) 訓練技工(一般職務)和其他初級員工;以及 (d) 協助執法和維持秩序。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ii) 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 (iii) 須穿着制服; (iv)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際工作時間由主管分派; (v) 或須操作拖拉機和園藝/樹木培植方面的機器; (vi) 或須接受在職訓練和有關評核;以及 (vii) 或須擔任外勤職務。]
D - 舞台工作類
高級技工(舞台工作類別)的主要職責為- (a) 督導和指示一組負責舞台工作類別的技工(木工),為舞台製作搭景和製造道具,以及組裝、轉換、安裝和操作排練和表演用的舞台設備及布景; (b) 確保舞台設施運作暢順,包括定期檢查舞台設備及項目,為有關設備及項目進行每天例行保養和小型維修; (c) 或須協助訓練舞台工作類別的技工(木工);以及 (d) 協助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膳食時間);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以及須穿着制服;以及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接受在職訓練和相關評核;以及擔任外勤職務。)
E - 機械類
高級技工(機械)主要被調派擔任監督和指導一組初級人員為機械裝置及設備進行操作/維修及單獨執行操作/維修職務,包括對技能要求較高的維修工作。
F - 空氣調節類
高級技工(空氣調節)主要被調派擔任監督和指導一組初級人員為空氣調節及冷凝裝置及設備進行操作/維修及單獨執行操作/維修職務,包括對技能要求較高的維修工作。
G - 電氣類
高級技工(電氣)主要被調派擔任監督和指導一組初級人員為電氣裝置及設備進行操作/維修及單獨執行操作/維修職務,包括對技能要求較高的維修工作。
H - 打磨/縫帆及索具類
高級技工(打磨/縫帆及索具)主要負責一般金屬打磨和設備維修;以及╱或製造遮篷、護舷墊和一般索具裝置。 [註: 或須(i)執行緊急職務/輪班當值,以及在偏遠地區或惡劣環境下進行戶外工作;(ii)在水警前線基地和政府船隻上工作;(iii)督導並指導技工工作;以及須穿著制服和防護衣物。]
I - 輔航設備類
高級技工(輔航設備)主要負責執行與安裝、拆除/搬移、保養及維修海上輔航設備等工作相關的職務。工作地點遍及海陸偏遠地區和工場。輔航設備包括燈塔、燈航標、燈浮標、霧號器具、任何與操作輔航設備相關的機械或設備。 [註: (i)或須執行緊急職務、於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執勤及在偏遠地區或惡劣環境下進行戶外工作;(ii)或須監督並指導技工的工作;(iii)須穿著制服和防護衣物;以及(iv)高級技工屬共通職系。]
J - 營務類
高級技工(營務)的主要職責為 – (a) 督導承辦商的園藝、清潔及洗熨服務表現,包括清潔房間、更換牀單、剪草、執行園藝工作等﹔ (b) 督導初級人員執行營舍保養工作; (c) 確保各種工作用具、清潔用品及裝備存貨充足,以供屬下員工使用; (d) 協助維持營舍的治安及秩序,包括例行巡查,以及與營舍的保安人員保持聯繫; (e) 為營舍內的設備,例如體育設備、家具及電器,進行小型緊急維修; (f) 即時向上級報告設備的損毀及/或不足情況,並盡早安排維修/更換有關設備;以及 (g) 協助處理營內的突發事件。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 (i) 須每星期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ii) 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 (iii) 須穿着制服; (iv)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 (v) 或須操作園藝方面的機器; (vi) 或須接受在職訓練和有關評核;以及 (vii) 或須擔任外勤職務。]
晉升路線
高級技工
Senior Artisan
總薪級表 第8至10點
($23,585 - $26,590)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 汽車類
申請人必須(a)(i)持有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汽車工程技工證書/職專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已完成汽車工程的完整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務訓練後在有關行業有最少兩年經驗;或(iii)有最少六年的汽車工程經驗;及(b)具備相等於小六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i)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已完成汽車工程完整學徒訓練的申請人除外)。
(ii) 申請人如擁有汽車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B - 電工類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i) 完成電機工程的認可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訓練課程,並在完成上述訓練後累積兩年相關經驗; 或 (ii) 具有最少六年電機工程的經驗; (b) 持有有效的機電工程署署長簽發的A級電力工程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 (c) 小六畢業或同等學歷; (d) 中、英文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e) 在適當程度的技能測驗取得及格成績;以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
C - 一般職務類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 (a) 完成小學六年級教育或具同等學歷; (b) 在下列工作中,至少有一項具備五年工作經驗 — (i) 園務; (ii) 樹木培植; (iii) 飼養雀鳥和動物; (iv) 場地管理;或 (v) 苗圃工作; (c) 具備督導員工的潛質或能力; (d)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D - 舞台工作類
申請人須- (1) 完成小學六年級教育,或具同等學歷; (2) 在劇場/舞台支援工作範疇具備五年相關工作經驗; (3) 具備督導員工的潛質或能力; (4) 通過技能測試; (5) 能以粵語/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能閱讀簡單中英文,以及能書寫簡單中英文;以及 (6)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E - 機械類
申請人必須(a)(i)持有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機械工程技工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已完成機械工程的完整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務訓練後在有關行業有最少兩年經驗;或(iii)有最少六年的機械工程經驗;及(b)具備相等於小六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申請人如擁有機械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F - 空氣調節類
申請人必須(a)(i)持有工業學院所頒發的空氣調節工程技工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已完成空氣調節工程的完整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務訓練後在有關行業有最少兩年經驗;或(iii)有最少六年的空氣調節工程經驗;及(b)具備相等於小六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申請人如擁有空氣調節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G - 電氣類
申請人必須(a)(i)持有工業學院所頒發的電氣工程技工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已完成電氣工程的完整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務訓練後在有關行業有最少兩年經驗;或(iii)有最少六年的電氣工程經驗;及(b)具備相等於小六程度的中英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申請人如擁有電氣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H - 打磨/縫帆及索具類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i) 完成以下適用技能的認可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訓練課程,並在完成上述訓練後累積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1) 打磨;或 (2) 車牀或燒焊;或 (3) 縫帆及索具; 或 (ii) 具有最少六年運用上述(a)(i)所提及的適用技能的經驗; (b) 小六畢業或同等學歷; (c) 中、英文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d) 在適當程度的技能測驗取得及格成績;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 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申請人,如具備擔當水手的相關資歷及/或經驗,會獲優先考慮。
I - 輔航設備類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i) 完成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的認可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訓練課程,並在完成上述訓練後累積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或 (ii) 具有最少六年安裝和維修海上輔航設備(包括燈浮標、燈塔和燈航標)的工作經驗; (b) 小六畢業或同等學歷; (c) 中、英文水平達小六程度; (d) 諳泳術並能在沒有輔助的情況下一次過游畢50米; (e) 能操作小艇; (f) 在適當程度的技能測驗取得及格成績;以及 (g)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
J - 營務類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 (a) 完成小學六年級或具同等學歷; (b) 在下列工作範疇,至少有一項具備五年工作經驗: (i) 操作園藝方面的機器和進行園藝保養工作,例如樹木工作、園藝、運動草場保養等;或 (ii) 處理體育館的維修及保養工作;或 (iii) 處理營舍及體育設備的維修及保養工作; (c) 具備督導員工的潛質或能力; (d) 能夠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能夠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能夠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過往招聘資料
最近兩次招聘日期
- Senior Artisan (刊登於 03 Oct 2025)
- Senior Artisan (刊登於 22 Nov 2024)
* 所有資料只供參考,以上資料均以政府相關部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