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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職系
司法機構
法庭傳譯主任職系
Court Interpreter (CI) Grade
競爭指數
中
穩定指數
高
職責
晉升路線
入職條件
過往招聘資料
職責 *
法庭傳譯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責包括:
(a) 在裁判法院及各審裁處擔任英語、粵語及普通話傳譯工作;
(b) 核證法庭文件的譯本;及
(c) 翻譯法庭文件及司法機構文件。
(註:已精通普通話之獲聘者將須負責普通話傳譯工作。尚未精通普通話之獲聘者則須於受訓後負責普通話傳譯工作。)
晉升路線
法庭總傳譯主任
Chief Court Interpreter
總薪級表 第45至49點
($127,700 - $147,125)
法庭高級傳譯主任
Senior Court Interpreter
總薪級表 第34至44點
($82,330 - $119,650)
法庭一級傳譯主任
Court Interpreter I
總薪級表 第28至33點
($64,780 - $81,510)
法庭二級傳譯主任
Court Interpreter II
總薪級表 第14至27點
($33,405 - $61,865)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能講流利粵語及英語(如亦能講流利普通話者更佳);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過往招聘資料
最近兩次招聘日期
Court Interpreter II
(刊登於 07 Feb 2025)
Court Interpreter II
(刊登於 11 Nov 2022)
最近招聘部門
司法機構
* 所有資料只供參考,以上資料均以政府相關部門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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