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
駕駛教練職系的主要職責包括:
為政府人員提供基本及高級駕駛訓練,並進行各種政府車輛的駕駛考試。他們負責在招聘司機時進行技能測試,並協助政府車輛事務主任籌劃和舉辦駕駛訓練課程。此外,駕駛教練需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絡,商討培訓及考試的安排,並保存相關的培訓和考試記錄。為了確保車輛的安全運作,駕駛教練還需收集和保存政府車輛的日常維修資料。此職位可能需要戶外工作,並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進行工作,此外,駕駛教練需接受進一步的培訓以獲得特殊用途車輛的駕駛許可證。
晉升路線
駕駛教練Driving Instructor
總薪級表 第9至17點
($25,115 - $38,715)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 持有駕駛以下種類車輛的有效正式香港駕駛執照最少三年︰ (i) 私家車; (ii) 電單車; (iii) 私家巴士;及 (iv) 所有類型貨車;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過往招聘資料
最近兩次招聘日期
- Driving Instructor (刊登於 14 Jun 2024)
- Driving Instructor (刊登於 16 Dec 2022)
* 所有資料只供參考,以上資料均以政府相關部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