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副數字政策專員(數據治理)

政府職位編號: 48927
職責
協助數字政策專員履行下述職責:
(a) 制訂、協調和監督數據治理政策和指引,促進局/部門之間及各行業之間的數據開放、共享和應用;
(b) 監督局/部門推動數據開放共享和應用數字科技(例如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地理空間分析等),以持續發展更多以民為本及數據為本的數字政府服務,便民利商;
(c) 監督中央數碼平台和服務的規劃、開發和管理工作,包括「智方便」、「數碼企業身份」平台、政府雲端設施、大數據分析平台、共用區塊鏈平台、政府數據中心和網絡、政府電子郵件服務等,以支援提供數字政府服務;
(d) 監督「1823」聯絡中心的管理和運作;以及
(e) 監督為局/部門提供的顧問服務,並運用設計思維提升用戶體驗和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
請瀏覽數字政策辦公室網頁(www.digitalpolicy.gov.hk)以獲取更多有關本辦公室的資料。
薪酬
首長級薪級表第3點(月薪為226,445元至247,2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下列條件:
(a)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具備至少10年出任高層職位的管理經驗,包括豐富的員工管理及行政經驗;
(c) 熟悉政府資訊科技系統及數字平台;
(d) 在數據治理及應用領域具備豐富的相關專業知識。如在開發、領導和推展政府直接服務方面具備相關經驗則更佳;
(e) 積極進取、善於溝通,能帶領並推展政府運作和公共服務改革;
(f) 接納創新思維,包括以創新及科技支援數據為本的政策、用戶為本的服務和智慧解決方案;
(g) 具備優良的中、英文書寫能力,並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以及
(h)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入職條件(註)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
附註
(a)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b)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c)薪金資料只供參考。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數眾多,政府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即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項下參閱該資料冊。
(f)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如已無須保留,將會銷毀。提交申請後,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下文所述的查詢電話與數字政策辦公室聯絡。
(g)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只接受網上申請及網上遞交證明文件]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6時)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一份申請書。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以郵寄、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此外,申請人亦必須在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6時或之前經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https://eform.cefs.gov.hk/form/dpo031/)遞交詳細列明學歷和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表。
持有在香港以外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按上文所述,經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遞交相關證書/修業成績單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供評審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在現階段無須遞交本港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如申請人沒有遞交上述所需的補充文件,或逾期遞交,或所遞交的文件不足,或以郵寄、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遞交所需的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收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聯絡地址
九龍長沙灣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14樓數字政策辦公室
查詢電話
2165 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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